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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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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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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调解
通过诉前鉴定程序把双方存在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明确后,法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多番耐心解释之下,各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收到调解文书之日起20日内向原告吴某支付赔偿款63000元。被告陈某承诺分期付款偿还被告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款。
至此,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顺利化解。这是修水法院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新举措,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通过“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模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有效缩短诉讼周期,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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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馨提示
通过诉前“鉴定+调解”,当事人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了专业性意见参考,有利于双方达成共识,成功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几率将大幅提升,真正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定分止争。
那么,在诉前调解阶段当事人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诉前鉴定有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共20条,对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规范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作出了规定。《规程》已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二、什么是诉前鉴定?
诉前鉴定是指原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活动。在道交案件中,对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伤残等级、因果关系等事实的查明往往需要启动鉴定程序,在诉前调解阶段即引导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有助于尽快有效破解因起诉时损失无法确定导致前期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瓶颈,加快诉前调解工作进程,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三、诉前鉴定的优势
1、加快解纷进程。通过诉前鉴定,有助于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提出更合理的诉讼请求,有效破解因起诉时损失无法确定导致前期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瓶颈,加快诉前调解工作进程,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2、降低诉讼成本。为确定诉讼请求,很多当事人在立案前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往往会对单方委托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导致二次鉴定。诉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意见更具权威性和公正性,可适用于诉讼全流程,无需二次鉴定,大大降低诉讼成本。
3、提升审判质效。诉前鉴定统一集约化办理,有利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解决办案法官零星办理鉴定案件导致程序启动慢、鉴定周期长等问题,诉前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的案件,也可以通过诉前鉴定意见固定无争议的事实,为后续案件的精准审理打下基础。
四、诉前鉴定的要点
进行诉前委托鉴定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诉前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不予接受当事人的鉴定申请的情况:
(一)申请人与所涉纠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没有明确的鉴定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没有提交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具有其他不适宜委托诉前鉴定情形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诉前委托鉴定程序终止:
(一)申请人逾期未补充鉴定所需的必要材料;
(二)申请人逾期未补交鉴定费用;
(三)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鉴定;
(四)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鉴定;
(五)其他导致诉前鉴定不能进行的情形。
供稿:修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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